 |
由中國大陸前往日本從事商務活動,首先要解決簽證問題,需事先辦理商務簽證,取得外國人到日本從事商務考察、企業交流、人員培訓研修、國際會議、學術交流等所需的簽證。
根據所從事的活動內容不同,簽證種類也不同,一般日本政府簽發為期15天∼90天的「短期商用等」的短期商務簽證。 |
 |
 |
●在中國大陸辦理商務簽證需申請人準備以下文件
1、填寫簽證申請書2份。
2、6個月內拍照的正面免冠照片2∼3張。
3、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本人護照。
4、暫住證(只限於戶口不在當地管轄區內的申請)。
5、職業證明(只限於持因私護照的申請者。補充:因私護照以外的申請者應在提交照會
的同時付上注明申請人所屬單位、職務的名單。)。
6、所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複印件(只限於持因私護照的申請者)。
●需日方邀請單位提交以下文件
1、招聘理由書(樣本可在日本各領事館領取或網上下載)。
2、停留日程表(樣本請參照日本各領事館網頁)。
3、身元保證書(樣本請參照日本各領事館網頁。 以業務為目的、邀請人為日本國政府
中央府省廳的課長或大學教授級別以上時,可免繳身元保證書。
4、關於邀請單位的材料。
☆已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需提交以下文件:
需提交法人登記簿`本(發行後3個月以內),如是日本國股市上市企業,可用最新版
「會社四季報」中該企業部分的複印件代替。(國家或地方政府邀請時無需提交)
☆尚未登記注冊的單位需提交以下文件:
1、公司、團體的概要說明書(具體請參照日本各領事館網頁)。
2、簡介書或宣傳冊等可說明邀請機關情況概要的資料。
3、大學教授為邀請人時需提交教授本人的在職證明書
(注)原則上邀請單位應為法人、團體、國家或地方政府。大學教授以公務為目的邀請
可視為邀請單位。
● 中方代理机關應提交的材料(僅限於代理申請)
1、外事辦公室或政府機關代理申請時需照會
2、旅行社或獨資企業代理申請時需照會或派遣書
注:除注明申請人姓名、身份外,還需簡要說明派遣理由、派遣時間及派遣地。
|
 |
在申請本人所在地的日本大使館、領事館辦理。在北京可到以下地點辦理。
●日本駐中國大使館(北京)領事部
地 址: 北京市東三環北路北京南銀大廈2樓
電 話: 公務簽證010-6410-6973 私人簽證010-6410-6974
傳 真: 010-6410-6975
受理時間: 持有認定書者、商務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:00∼11:30
網 址: http://www.cn.emb-japan.go.jp/
電子郵件: ryojibu@public.bta.net.cn
上海、廣東、大連等其它各地請參考以下資訊。 |
 |
 |
1、以上辦理的證件均在三個月內出發有效。
2、由辦理人將以上證件提交日本大使館,提交手續不得由邀請人代辦。
3、提交的各種證明材料的有效期均需在發行後三個月以內。
|